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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Smile寫的小說"思念的布朗尼"喔

我很喜歡她的寫作方式

 

試閱!?:

 

週五晚間,這間名為「Relax」的鋼琴酒吧,不如以往只有純樂器的伴奏,今天還多了個人在台上伴唱。主唱者是位女生,沒有在螢光幕前見過的生面孔,年齡保守估計大概是20幾歲。她的嗓音飽滿渾厚有力,時而甜時而有個性,高音的地方不會讓人刺耳,低音也能感受到她頻率的共鳴,聽得讓人很舒服。

 

我習慣性地坐在吧檯位置,微微晃動乘載琥珀色液體的玻璃杯,另一手也沒閒著,滑開手機螢幕找酒友陪我一起喝。

 

今天晚上我不適合一個人,也不想一個人。

 

只不過滑上滑下,手指都有點痛了,卻仍找不到一個可以陪我喝的人。

 

找顏怡潔來等於白找,對於跟一個只能喝可樂的人喝,那我不如自己喝。

 

歐佳芸最近和賴祐暘正值熱戀期,想必週五的夜晚不會希望我這個好友好好的人不當,要去改當飛利浦。

 

葉欣雅本來是最佳選擇,但她以要回家替她父親過生日為由回絕我,說今天晚上要住她爸爸家,可能不會回自己的租屋處了。

 

我回了一個驚訝的表情。驚訝的不是葉欣雅說要回家,而是居然願意留下來過夜。在我的印象中,她對「那個家」始終抱持著「能不回去就不會去」的心態,只有逢年過節回去個幾次,更不用說過夜。細節內容我就不多說了,那畢竟不是我的故事。

 

螢幕最後畫面停在一個名字上,我點開聊天室,輸入文字:對不起啊,我知道今天是小週末,屬於情人的夜晚,但你就看在我心情不好的份上,來陪我喝吧。連你都拒絕我的話,今天的酒就苦澀了。

 

準備按下傳送鍵把對話LINE給陳奕廷,我就先接到他的喝酒邀約。火爆饅頭人哭喪臉拿著酒瓶的貼圖。

 

把原本要傳的話刪了,我直接改傳酒吧的店名及地址給他。

 

在等人的時候,我想起了和陳奕廷有趣的初次相遇,嘴角愉悅地微微上揚。

 

我們第一次見面,是在新進職員的介紹上,他無害的天真臉龐,笑著對我說:妳好,許逸凡經理,我是陳奕廷,妳可以叫我Andy,請多指教。

 

當時在場的人有的大笑出來,有的開始替他冒冷汗,因為念錯總經理的名字他還是頭一個,不過他仍一臉搞不清楚狀況,掛著納悶的微笑。看到他這個表情,我也笑了。

 

「那個字念ㄆㄥˊ,不是ㄈㄢˊ。」聽了我的解釋,他連忙尷尬道歉,我笑著表示並不介意。

 

結果就算知道了我最後一個字的正確讀音,他還是堅持叫我小凡,不像姐妹們喊我小芃。我問他為什麼,他只說小凡比較好叫,其實我也不在乎別人叫我什麼,他順口就好。

 

緣分大概就是這樣吧,總是會奇妙到讓你大呼不可思議。我從來沒想過現在的我們居然會如此要好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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